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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将取消该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承办。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南昌,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2年9月24日9: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西公务员热线、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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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9月28日9:00以后登录江西公务员热线和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入闱面试人员要在遴选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参加报考的证明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面试于2012年10月20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4、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形式由遴选单位自行确定,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如职位需要加试,其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职位是否加试情况详见附件1。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工作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
(一)考察。面试结束后2日内,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回避问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综合遴选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选。
(二)体检。遴选单位组织拟遴选人选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确定人选和公示。遴选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在江西省公务员热线和遴选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791-86242466
省公务员局培训监督处 0791-86386313
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791-88312201、88312202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791-86386232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