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合肥市。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2年10月15日9: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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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部门须对面试(加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加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和加试
面试和加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遴选部门自行组织。报考者可于2012年10月20日8:00以后登录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共7人,由遴选部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外聘专家组成,其中遴选部门代表不得超过3人。
根据笔试成绩,依下列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遴选计划1至3人的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4人及以上的,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加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
须经加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依下列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遴选计划1至3人的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6:1;4人及以上的,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4:1。
加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安排在面试之后,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根据职位遴选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遴选计划1至2人的职位,差额1人;3至6人的,差额2人;7至11人的,差额3人;12人及以上的,差额5人。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的,按遴选计划数差额1人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遴选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部门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按职位遴选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各遴选部门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551-2663215
0551-2609436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0551-3457903
0551-2862049
监督举报电话:
0551-2663184
附件:安徽省省直机关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