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党员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为德才兼备、年富力强、能干事、想干事的优秀年轻人才搭建展示自我、施展才华的舞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结合我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延庆县委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14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科级干部职位
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条件和资格
1、全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胜任报考职位必备的理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需现任正科级或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科员满4年;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需现任副科级或任科员满1年。
6、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须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纳入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须符合工作人员调任、调动条件。
7、身心健康。
具体职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等阶段。具体包括以下环节: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6日(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延庆县人力资源市场(妫水北街26号、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需要材料:下载填写《延庆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干部个人自荐报名表》3张(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报考正科级职位的还需提供任职通知复印件,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旧县镇团委书记职位的人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另交同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选拔,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在征得报考人员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协调报考者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选拔。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考试测评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公开选拔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职位的自我认知以及综合分析、计划组织、沟通协调、应急应变及执行力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四)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照每个公开选拔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及主管部委组成联合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撰写考察材料,纪检部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廉政鉴定。
(五)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公开选拔职位拟任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科级干部任用管理权限办理调任或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公开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六)任前培训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对新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初任培训。
四、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时间安排
7月31日,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
8月1日-8月8日,各单位进行职位申报;
8月9日-8月21日,研究确定公开选拔职位,制定公开选拔职位说明书;
8月22日,发布公告;
8月26日,公开报名;
8月27日-9月9日,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进行笔试和笔试阅卷,发布笔试成绩;
9月10日-9月16日,发布面试通知,组织进行面试;
9月17日-9月23日,发布综合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组织体检,对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公示;
9月下旬,决定任用、岗前培训,新任职人员赴岗。
五、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加强引导和宣传,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人员报名,为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对公开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群众举报。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公开选拔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延庆县委组织部、延庆县纪委、延庆县人力社保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电话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延庆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69103366 69103070
延庆县纪检委举报电话: 69147624
延庆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69103596
本公告由延庆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
延庆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