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11月6日后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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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部分职位根据需要可以设定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各遴选单位及时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证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材料和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2012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不得随意改变格式)。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网站和用人单位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面试考官由遴选单位考官和省直公务员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办事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满分为100分。
(四)业务水平测试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并在本公告的计划与职位表中予以明确。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为100分,业务水平测试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命题和组织实施。
(五)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有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50%、30%、20%)合成综合成绩;省司法厅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定量考察20%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部分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设定为2:1。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考察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七、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网站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遴选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遴选对象实行试用,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整个遴选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689102(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21937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0731—8221775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688018,考务咨询邮箱:hunanpta@163.com。
附件:
2.2012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