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局是区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综合管理岗位1名、投资促进岗位3名、投资推广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在京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分为两种情况: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七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具有较强敬业精神,作风过硬;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活动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现岗位试用期已满且考核合格转正,历年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
6.身心健康。
7.符合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的工作步骤
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测评(含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研究决定等程序择优选调。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核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络报名
请自行下载报名表格(见附件2),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每人限报1个岗位。
时间为2013年1月9日9:00~2013年1月22日18:00。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格发送电子邮件至fttzcjjbgs@126.com,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表格、邮件均以“应聘岗位+姓名”为标题。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二)资格审核
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环节。请报名人员按照电话通知要求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审核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审核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审核时间:待具体通知。
审核地点:丰台区东安街3条6号一号楼305房间。
审核须提供材料:1.1份打印的报名表格,并在诚信声明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2.户口本原件及1份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3.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5.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6.报名表格填写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7.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8.个人近两年的工作业绩报告。所提供复印件均使用A4纸。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调资格。
考试测评等后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选调岗位如无合适人选,由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局研究决定该岗位空缺。
本公告由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李佳(13810393795)、孙晖(13801399776)。
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局
二Ο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