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有效解决我县部分县直单位班子中专业技术型人才紧缺的问题,推动我县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县委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拟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职数、选拔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职位职数
蓝山县城乡规划办公室(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面向全省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拔。
(三)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评卷、面试考务组织、考察和任用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1、报名。为确保选拔质量,公选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与拟选拔职位数原则上要达到10:1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由县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测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测试综合科目一套试卷,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50分,限时180分钟。笔试成绩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或到蓝山县委组织部查询。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应加分:
①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加2分,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加3分;
②作为主创人员设计的规划设计作品在国家、省、市级获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以上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5分,所加分值与卷面测试得分合计为笔试成绩。
3、面试。面试入围人选按照与拟选拔职位数5: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成绩。
4、体检和考察。凡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均列为体验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对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计分,最后按笔试40%、面试40%、考察2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5、讨论决定。县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拟任人选,报县委讨论决定。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职位选拔。
6、公示。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7、任职。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选拔任用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三、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8日-1月23日。
2、报名地点、联系方式:在蓝山县县委组织部干部办(蓝山县城东路181号,县委办公大楼二楼)报名。联系电话:0746-2221198。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到蓝山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以及任职文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领取时间为1月28日;笔试时间为1月2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蓝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46-2221198)
附件:
中共蓝山县委组织部
201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