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共大冶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2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科研院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4、具备与选拔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实践工作经验等其他要求条件,详见《湖北省大冶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2)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现正在提拔使用限制期限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6)有不能提拔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6日--2月28日
四、公开选拔的方法与步骤
1、职位查询。报考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湖北省大冶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结合自身的年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职位查询。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确认自己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在规定时间登录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点击“大冶百名人才引进计划”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任用资格。不接受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大冶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政府网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如选拔职位与报考人数不足1:10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及重要政策法规的掌握程度,重点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
5、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拔职位与拟任人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1)《湖北省大冶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原件2份,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专业技术及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份,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5)与准考证同底照片3张。
6、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现场打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领导水平、领导艺术,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等。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7、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与拟任人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实行预告制,考察前在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发布考察预告。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德才表现、专业知识、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
8、讨论决定。 大冶市委组织部综合考察情况,经充分酝酿,按照选拔职位与拟任人选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并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市委常委会对提交人选实行差额票决,确定最终拟任人选。
9、体检。组织拟任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此环节自动放弃而出现空缺的,从建议人选中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10、公示和任用管理。将体检合格的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提名。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任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任用。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转为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的相关公告,通过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大冶市“百名人才引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开选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违规者,即取消参加公选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大冶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14--8764251。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大冶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办公地点: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湛月路1号大冶市委办公楼(大冶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419室)。
联系电话:0714—87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