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录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1.28——1.30日8:30——17:30
2.报名地点:市经信委人事教育科(钟山中路22号,联系电话:822331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5)《六盘水市经信委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原单位公章。
(6)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者其他能证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文件。
(7)本人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市经信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整遴选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2013年2月2日上午,采取现场命题作文,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
面试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