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授权,由省纪委监察厅和省人事考试局共同组织实施,在全省公务员范围内公开遴选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此次遴选工作人员共计12名。
(一)纪检监察类11名
1.监督检查岗位6名。其中,副处级非领导职位1名,正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位5名。
2.文字综合岗位5名。其中,副处级非领导职位1名,正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位4名。
(二)财务类1名
出纳岗位,为正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位。
具体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和对象为我省省、市、县(市、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一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报考副处级非领导职位的,应为现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或现任副调研员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正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位的,应为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现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纪检监察类监督检查岗位资格条件:
1.符合报考人员基本条件的学历专业为:法学类(0301)、应用经济学类(0202)、会计学类(120201);
2.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财经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在取得公务员身份后的工作经历。
纪检监察类文字综合岗位资格条件:
1.符合报考人员基本条件的学历专业为:法学类(0301)、应用经济学类(0202)、会计学类(120201)、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马克思主义哲学类(010101)、中国哲学类(010102);
2.具有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连续3年以上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在取得公务员身份后的工作经历。
财务类出纳岗位资格条件:
1.符合报考人员基本条件的学历专业为:会计学类(120201);
2.具有3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是指在取得公务员身份后的工作经历。
(三)其他
省纪委监察厅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人员不予参加遴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