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3日至7日,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3月3日9:00时至3月7日24:00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开遴选”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为jpg格式的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文件大小20KB以下。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省纪委监察厅负责。省纪委监察厅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的相关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8日16:00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入“公开遴选”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3年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资格审查(复审)时使用。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3年3月9日16: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需准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后应及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4月2日9:00时至4月7日开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未达到此比例的,视具体情况可相应减少遴选职位,由省纪委监察厅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省纪委监察厅和省人事考试局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省级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
笔试由省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命题以《2013年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7日9:00—11:30,考场设在沈阳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由省纪委监察厅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省纪委监察厅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省纪委监察厅进行审核。同时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