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要求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等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由省纪委监察厅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请有关部门负责现场监督。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省纪委监察厅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省纪委监察厅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工作由省纪委监察厅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需补充考察人选时,按遴选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试用期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省纪委监察厅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进行3个月试用期考察,如无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九、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31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26
遴选单位咨询电话:
省纪委监察厅 18640147939
附件:
1.2013年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信息汇总表
2.2013年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宁省监察厅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