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省、郴州市两级组织人事和法院网站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2013年2月7日至3月1日)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和“郴州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zzy.chinacourt.org/)”“法院公告”栏下载《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如实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后,以邮件形式(注明“选调报名表(姓名)”)发至报名专用邮箱:hnczfyzzb@yahoo.cn),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法官或检察官任职文件、等级证书或审批表的复印件,及时传真至0735--2178786(24小时自动接收),或者以附件图片形式一并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
2、资格初审。郴州中院政治部将及时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尽快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全部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3月4日前在郴州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zzy.chinacourt.org/)公告。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将相应减少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三)考试与考核(时间另定)
1、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在笔试前3天将报名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官(检察官)等职务职级任命件和等级审批表或有效证明等相关资料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交郴州市中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审核。经复审合格的,发给面试准考证。
2、笔试 形式为闭卷。内容:注重考查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执行实务能力。分值为100分。由市中院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评分。笔试成绩确定后,每个职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政治部将及时电话通知本人(请确保手机号码无误和畅通),并在“郴州法院网”公布。最低分不少于60分。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主考官随机提问的方法,按报考职位进行。面试分值为百分制,由市中院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4、考核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3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考察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和从事法律工作时间长短依次确定。
考核考察由本院政治部牵头,与监察室和相关人员组成考核考察组,对被考核人选进行量化打分。
考察内容: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心理素质、评优获奖及主要优缺点。
考核内容:查阅被考核人近三年来办案的数量和效率,随机抽取被考核人承办的5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发表文章、信息的数量和级别。无法进行前两项内容考核的,参照其现所在岗位实绩和所在部门排位情况,在经过该项考核考生的平均分基础上增减10%计入总分。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对于高学历的考生,在考察考核成绩中予以加分:硕士加5分,博士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