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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调整干部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经上级批准,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国检察系统公开选调7名检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类别及名额
侦查类4名,公诉类1名、文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3、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侦查类岗位要求:限男性、在侦查部门工作3年以上、具有检察官身份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
2、公诉类岗位要求:限男性、限全日制本科法律专业、具有3年以上公诉工作经验、具有检察官身份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
3、文秘类岗位要求:不限男女、限全日制本科中文、新闻或法律专业,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特殊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
1、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审讯标兵(能手)等业务竞赛获奖人员;
2、省级以上检察机关优秀信息、宣传、调研文稿的作者;
3、具有法学、中文、新闻硕士以上学位;
4、现任单位部门正、副职;
5、报考侦查职位的在侦查部门工作5年以上者。
(四)附加条件:
自愿在望城区检察院工作满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