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将取消该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南昌,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3年5月27日9: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西公务员热线、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2013年5月31日9: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西公务员热线和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要在遴选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持《江西省2013年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原件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过程始终。
3.面试时间。面试于2013年6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4.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形式由遴选单位自行确定,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如职位需要加试,其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加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职位是否加试情况详见附件1)。
面试结束后,遴选人员未经遴选单位批准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省直单位的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