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机关、人民团体工作的,报正处级职位应为现职正处级或任副处级职务两年以上的干部,报副处级职位应为现职副处级(县区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中的副处级干部除外)或任正科级职务两年以上的干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
企事业单位、高新区报名人员范围界定如下:
(1)事业单位:按照正职级管理和配备的市属事业单位,班子正职可报正处级职位,副职可报正处或副处级职位,中层正职可报副处级职位。按照副职级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班子正职可报正处或副处级职位,副职可报副处级职位。在庆中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参照上述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国有企业:按照正职级管理和配备的市属国有企业,班子正职可报正处级职位,市委任命的班子副职可报正处或副处级职位,企业自聘班子副职和中层正职可报副处级职位。按照副职级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班子正职可报正处或副处级职位,副职可报副处级职位。在庆中省直国有企业人员报名,参照上述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高新区: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庆发[2009]26号)精神,聘期内比照正处级管理干部可报正处级职位。聘期内比照副处级管理干部及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岗位干部可报正处或副处级职位。管委会内设部门主管岗位及事业企业一级单位副职、二级单位正职干部可报副处级职位。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7、身体健康。
计算工作时间和任职时间截至2013年4月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提拔使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基本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公开竞职基础上的民主推荐、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各职位选拔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5的,取消该职位的公选计划,报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