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公开考选4名科级干部及面向全省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公开考选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名额
1、科级干部职位4名。
2、工作人员职位8名。
以上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考选对象和范围
科级干部:面向全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中考选。
工作人员:面向全省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干部中考选。
三、考选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考选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现实表现良好。
3、较为熟悉了解《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相关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熟悉了解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涉及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等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政策研究、项目包装、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
4、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开拓进取、公道正派、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甘于奉献。
5、具有党政机关、政策研究、发改、财政、工信、金融、统计等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推荐。
(二)资格
1、报考科级干部职位的年龄在38岁以下(197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元月1日前参加工作);报考工作人员职位的年龄在33岁以下(198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报考科级干部职位的需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