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算年龄和任职的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4月1日。
4、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13:00至4月26日12:00。报名地点为元宝区委组织部。报名者需填写《元宝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者所在单位需提供报名者报名资格、简历和德才表现等方面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所有报名材料由元宝区公选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元宝区公选办审核后统一发放《准考证》。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元宝区公选办于4月27日发布各职位报名情况,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从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调剂补充,调剂后仍不足的,取消该公选职位,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4月28日,报名者可根据各职位的报名情况对所报职位进行调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二)笔试
拟于5月上旬组织笔试。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重点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取足最后一名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入围名单由区公选办统一对外公布。
(三)面试
拟于5月下旬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职位的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拟于5月下旬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在元宝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中共元宝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考察时,实行考察预告、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请考察对象撰写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综合表现和工作实绩以及对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形成考察报告,向元宝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人选的使用意见, 需要报请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同意的提前上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提请中共元宝区委常委会研究。
(五)决定任用
6月上旬召开中共元宝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各公选职位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过程中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履行任职手续。对群众有反映,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的,待核实后,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办理任职手续;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不宜提拔使用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对公开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职位要求或其他原因不适应的,免去其试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