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信访处副处长:有北京市户口或在北京市工作有固定住所的宁夏籍人员;
18、自治区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业务处副处长:有上海市户口或在上海市工作有固定住所的宁夏籍人员;
19、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自治区商务厅对外贸易与产业损害调查处副处长:经济类或法律类专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熟悉经济工作,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在国外留学或工作2年以上的外语水平不限);
21、自治区商务厅外国投资管理与投资促进处副处长:经济类或法律类专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熟悉经济工作,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在国外留学或工作2年以上的外语水平不限);
22、宁夏日报报业集团互联网新闻中心副总编辑:具有2年以上新闻或相关工作经历;
23、宁夏广电总台都市频率部副总监:中文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类、法律类等相关专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24、自治区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25、宁夏图书馆副馆长:图书馆学、信息管理类、历史类专业;
26、宁夏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7、宁夏旅游学校副校长:从事教育培训工作或旅游工作3年以上;
28、宁夏工人文化宫副主任:艺术教育类相关专业。
报考者可按照上述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报名。已报名人员可以调整报考职位。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4月27日。区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整后的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填写《2013年宁夏区直单位公开选拔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处级)报名登记册》,并于4月28日前报送(附电子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特此公告。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