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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此次遴选单位包括省委办公厅等37个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职位共计115个,遴选职务层次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和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报考省直机关遴选职位的,须为我省省级及以下机关(含参公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

  2、报考副厅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职位的,须为我省省级及以下机关(含参公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登记加“备注”的“聘任制干部”和“聘用人员”)。

  根据辽组通字〔2011〕45号文件规定,符合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为:(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5)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士以上学位;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报考副处级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地(市)级以上参公事业单位,中央或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须现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

  9、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符合各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等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同时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包括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及监狱劳教机关(单位),在新录用岗位工作未满3年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至19日,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7月15日9:00时至7月19日24:00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开遴选”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报考者照片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12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入“公开遴选”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资历评价前资格审查(复审)时使用。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3年7月20日16: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需准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后应及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23日9:00时至7月27日开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五)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资历评价、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省级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试题全部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命题以《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为依据。考试时间为2013年7月27日9:00—11:30,考场设在沈阳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同时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历评价

  根据公务员能力素质要求,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由遴选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资历评价,评价主要依据考生的学历及在基层机关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及考核奖励情况,分项赋分后汇总计算资历评价成绩。

  资历评价与资格审查(复审)同步进行,遴选单位分别计算考生各要素赋分后,经考生确认并签字后生效。

  七、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各遴选单位共同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过程请省纪委或遴选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组织和面试评委组织严格按照《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八、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30%+资历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专业)体检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需补充人选的,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考察结束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奖励情况及笔试、面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三)任职。

  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在原单位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直接转任遴选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报考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在原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的,转任遴选单位主任科员;在原单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的,转任遴选单位副主任科员;在原单位担任科员职务的,转任遴选单位科员。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是树立面向基层用人导向,拓展公务员选用视野,调整和改善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遴选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笔试、资格审查(复审)、资历评价和面试等,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原始证件、档案材料和各类证书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严格遵守笔试、面试工作纪律,对提供虚假材料和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通报考生现工作单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咨询电话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024-23128973

  省公务员局 024-23448317

  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31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26

  附件:

  1、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

  3、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政策解答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 宁 省 公 务 员 局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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