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南充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院党组研究,对下列同志予以公示:
张 玲,女,汉族,1983年9月出生,四川省苍溪县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2005年7月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同年7月至2008年12月在宜宾市第四中学任教,2008年12月考入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反贪局、研究室工作,2011年8月任研究室副主任,现拟调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陈飞燕,女,汉族,1981年4月出生,四川省阆中市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2003年7月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政法系法学专业,同年7月至2006年3月在中共广安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工作,2006年3月考入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政治处、公诉科、控申监所科、侦监科工作,2011年12月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现拟调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蒙 政,男,汉族,1978年8月出生,四川省南充市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2006年自考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1997年7月至2003年12月在南充市北门市场工作,2003年12月在高坪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2013年3月任法制股股长,现拟调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赵果,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四川省南充市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2002年7月毕业于株洲工学院电气自动化专业,2003年1月考入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技术科、反贪局、公诉科、控申科工作,2009年12月任控申科科长,2011年2月任检委会委员,现拟调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李菱菀,女,汉族,1983年4月出生,四川省南部县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2006年7月毕业于攀枝花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07年10月至2011年4月在南部县兴盛乡人凿子坝村任村官,2011年5月至今在南部县太华乡财政所任会计工作,现拟调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对以上拟调工作人员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取消遴选资格。
监督电话:0817—2232190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年8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