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zhangguojuan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
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复审)公告
根据《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依据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进入资格审查(复审)的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同时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一并审核。
考生资格审查(复审)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至30日。具体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地点以遴选单位通知为准。
根据《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名单及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因递补考生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特别提示:请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附表:
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 共 辽 宁 省 委 组 织 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 宁 省 公 务 员 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