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在中央机关组织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探索从基层选拔领导机关公务员。自2011年“试水”以来,这趟从基层机关到中央机关的“直通车”,已经开行至第三个年头。
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正在进行中。近日,半月谈记者就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相关问题专访了中组部干部一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
“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和重要经验。”中组部干部一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选拔了大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秀干部。
但是,党政领导机关也存在公务员队伍来源比较单一、经历比较简单、素质结构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而且,机关层次越高,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公务员越少。
针对党政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的突出问题,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2009年1月,中组部会同人社部专门印发《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要求各级党政领导机关要有计划地面向下级机关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
2011年,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在中央机关组织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首次公开遴选,便有63名基层公务员脱颖而出。有了试点的经验,2012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由“试水”阶段转入正式实施阶段。
这两年参加遴选的部门普遍反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综合素质较高,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对基层情况比较熟悉,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较强,到岗工作后能够较快进入角色,为中央机关制定政策注入更多民情因素,更好地反映基层呼声。
“作为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创新之举,公开遴选在制度设计上结合实际进行创新。”这位负责人说,公开遴选坚持注重基层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原则,立足于职位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进行全面衡量比选,坚持程序公开透明,力争真正选拔出政治品质好、道德品行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基层公务员。
通过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有计划地公开遴选,为基层优秀公务员提供更多施展才华的舞台,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去、领导机关公务员从基层来的生动局面,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畅通和规范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
公开遴选是公务员竞争性转任方式,是公务员队伍内部“二次择优”和畅通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的一项制度创新。注重基层经历,是公开遴选的一个鲜明特点。有没有基层工作经历,成为能否进入中央机关的“硬杠杠”。
这位负责人强调,报考者必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一些遴选职位还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这些报考者,有的当过驻村干部、扶贫指导员、乡镇专干、市县科局长、县乡领导干部,有的干过组织纪检、招商引资、信访维稳、民政计生等工作。2012年最后胜出的22名处长、副处长中,14人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
“但是光有基层经历还不行,基层表现更重要。”这位负责人解释道,我们要求报考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报名,这也是为充分发挥报考者所在机关的审核作用。遴选部门在考察中注重把好人员素质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具有2年县(市)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人员可以报考处长职位,这为优秀基层公务员提供了到领导机关工作和职务晋升的双重机会。同时,为鼓励基层公务员安心本职工作、干出实绩,规定报考者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规定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遴选计划、资格条件、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遴选结果等都通过一定方式及时公开或公示……公开遴选坚持公开透明,打造“阳光赛场”。
为体现公平竞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严格审核遴选计划,强调资格条件设置宽严适度,杜绝歧视性条件,并在报名、资格复审和备案等环节层层把关。在笔试和面试中派出巡考组,实行面试外聘考官制度,拟任职人选由遴选部门集体讨论决定。
关于如何坚持人岗相适,不断提高公开遴选的科学性问题,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积极探索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公开遴选机制,分级设置考试、开展命题调研、面试“一职一卷”、考察重德重绩等做法,增强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公开遴选为基层优秀公务员搭建“上行”通道,进一步树立了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通过公务员队伍来源多元化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
面向基层培养选拔链的常态化
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对建立面向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2008年至2012年,省、市两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3.6万人,其中现任或曾任县乡党政正职的1194人。
实践证明,公开遴选成为领导机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规范选人用人方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有效措施,对于建立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机关相互联系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这项工作还存在遴选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这位负责人说,下一步,将按照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在认真总结中央机关和地方公开遴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2013年1月,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为建立公开遴选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标志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步入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推进阶段。这位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各部门在对公务员队伍结构定期进行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持续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今后,公开遴选将作为中央机关选拔公务员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定期组织开展。
同时,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指导各地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准确把握公开遴选的制度定位,科学设置公开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优化工作流程,完善遴选方式,使优秀基层公务员“上得来、选得准、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