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吸引集聚优秀高层次非中共党员专业领导人才,全力助推牡丹江市求实创新、跨越争先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中共牡丹江市委决定面向黑龙江省公开选拔8名副处级非中共党员专业领导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公开选拔副处级非中共党员专业领导人才共计8个职位: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审计局副局长;
市物价局副局长;
市农委副主任;
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选拔范围
公开选拔副处级非中共党员专业领导人才工作,面向黑龙江省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担任相当职务层次的在编在岗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非中共党员干部;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所报考职位相关专业;
3、45周岁以下;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任正科级职务满 1年以上的干部,按照正处级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任中层正职满1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比照正科级);
6、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级别可放宽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的干部,按照正处级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任中层副职满4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比照副科级);
省级以上专家、学科带头人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四、程序步骤
公开选拔副处级非中共党员专业领导人才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履历评价、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