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干部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激发广大干部在建设美丽河东、大美运城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结合运城干部队伍实际,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20名优秀干部到市直单位担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为切实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好、用好,在本次公选工作中要坚持和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为转型跨越发展的事业选人,按照党和人民的意愿选人,充分发挥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管干部原则体现到公选工作的各个程序和环节中。
2、严格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选拔的条件标准只能提高,不能降低,程序方法从严要求,不能放松,真正做到秉公用人、唯贤是举。
3、突出选拔重点。针对我市年轻干部数量相对较少,特别是非中共党员干部、妇女干部配备不到位的实际,这次公选主要选拔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其中重点选拔一批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
4、科学分析评价。对干部的履职能力、一贯表现、群众评价、知识理论等素质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科学合理制定选拔内容、分值标准和工作程序,坚决防止简单以分取人。
5、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从严查处、从严追究。特别是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列为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对上述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公选名额
公开选拔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20名,其中非中共党员干部不少于6名、妇女干部不少于6名。
三、公选方式和范围
本次公选限定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现任正科实职领导干部,市管企业中层正职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 组织引进人才中曾担任正科实职以上的干部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垂直管理单位和中央、省驻运单位不包括在内。
四、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年龄35岁左右(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现任正科满1年且正副科累计须满4年(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④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③受到组织处理按规定不能提拔任职或安排同级职务的;
④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⑥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的,2012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五、公选程序
此次公选工作共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业绩经历评价、笔试、面试、考察、确定入围人选、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11个环节。
1、发布公告。通过运城日报和运城电视台向社会发布公告。
2、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报名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干部任免审批表、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职数和年度考核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以上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1寸红底免冠同版彩色电子照片,同时填写《运城市公开选拔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二份。此次报名不填报具体职位,待考察结束后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具体任职意见,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用当其时、用其所长。报名者须提供真实资料,否则取消公选资格。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8:00开始,至 8月27日下午6:00结束。
3、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并于8月28日下午6:00之前将初审合格人员报市公选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业绩经历评价和笔试。其人数与公选职位的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适当递减公选名额。
4、业绩经历评价。业绩经历评价主要对群众认可情况、是否为市委确定的后备干部、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评价。业绩经历评价得分占公选总成绩的25%。
对群众认可的评价,采取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一贯表现,包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测评,对是否推荐其作为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进行推荐。评价工作由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评价对象应与本单位报考且审核通过的人员一致。评价时,市公选领导组办公室将派人进行指导监督。结束后,评价结果及报告一并报回市公选领导组办公室。
5、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上级战略部署要求的熟悉掌握程度,履行领导责任应当具备的知识能力。笔试成绩占公选总成绩的30%。笔试拟于9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业绩经历评价得分和笔试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公选职位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要保证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达到5:1比例要求。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6、面试。市公选领导组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测评小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领导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成绩占公选总成绩的30%,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拟于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业绩经历评价得分、笔试得分和面试得分三者相加计算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公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中要保证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达到3:1比例要求。
7、考察。考察得分占公选总成绩的15%。考察时首先征求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意见,同意后方可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否则不再进行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征求意见、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党委(党组)意见和民主测评实行量化打分。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3年的干部须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8、确定入围人选。考察结束后根据业绩经历评价得分、笔试得分、面试得分和考察得分相加计算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公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市公选领导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首先取足6名非中共党员干部和6名妇女干部,再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取足其他人选。如果出现最后一名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入围。入围人选确定后,提交市委组织部研究。
9、讨论决定。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岗位需要和入围人选的知识结构、工作经历以及能力特点,严格按照交流回避等有关规定,提出拟任人选及具体任职意见,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10、公示。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11、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对任职人选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对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市公选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359-2660347。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59—2660306;0359—12380。
运城市公开选拔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领导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