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为花都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广州市花都区于近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广州市花都区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科员3名;
2、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员3名;
3、广州市花都区经济贸易局科员1名;
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科员2名;
5、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员1名;
6、广州市花都区委党校科员2名;
7、广州市花都区档案局科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1、办理了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2年以上公务员机关工作经历(2011年9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穗府〔2003〕72号);
6、学历、专业、年龄和工作经历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邮政(以邮戳为准)寄至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收(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206室,邮政编码:510800)。
3、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①《广州市花都区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该报名表可直接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uadu.gov.cn)上下载。② 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户口本、学历、学位等证明复印件。③本人在报刊、杂志发表的作品或本人主笔的单位(部门)综合性材料(如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④个人详细的经历及任职材料。
4、报名者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题目以主观题为主,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其他综合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缺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五)确定选调人选。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综合研究后,作出任用决定。经考察不符合选调要求的,该职位人选不予选调,选调人数可少于每个职位拟定数。
(六)任前公示。
选调结果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任职。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电话:020-36899077)、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人事关系管理科(联系电话:020-36899084)负责解释。
附:1、广州市花都区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花都区委组织部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