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1、公务员2名;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二)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8月30日)。
(四)参与公务员职位选调的应具有公务员身份;参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选调的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参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选调的应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填写好的《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近期两寸彩色照片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27日。
报名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24号十楼(1008室)。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过少,则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三)考察。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试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是否办理正式转任(聘用)手续。
联 系 人:黄丹军 先婷婷
联系电话:0830-3116881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