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按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3年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遴选公务员的职位、资格条件及报名范围
本次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职位、资格条件及报名范围由各遴选机关制定,详见遴选职位表及公告附件5—17。
(一)遴选职位
各遴选部门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3年湖北省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机关遴选范围规定的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省直各部委办厅局直属的处级以下单位中担任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报考,但必须有两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历。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