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9月26日9∶00—10月10日16∶00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经由所在机关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遴选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网络进行。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能力席位标准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报考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在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填;如需补充资料的,可提供电子邮箱,要求报考者提供相关材料。国庆期间正常报名,但不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国庆期间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在10月8日进行。
报名期间,遴选机关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工作日安排专人值班,为报考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有条件的遴选机关,可以组织人员网上在线咨询和交流。
3、报名确认
实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于9月27日—10月12日16∶00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规定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50元/科,鄂价费(2007)18号)。10月21日至10月26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
①笔试科目为综合科目和职位能力水平测试两门,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
综合科目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考试试题以案例分析和材料分析为主。
职位能力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本次考试职位能力水平测试设5个类别,分别为综合文秘类、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财会审计类、侦查类,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报类别(见附件2)。
②笔试考试时间:
10月26日 9∶00—12∶00 综合科目
14∶30—17∶00 职位能力水平测试
本次考试在武汉市区设置考场。笔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省人事考试院具体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11月8日后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湖北省公务员局等相关网站公布。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遴选职位,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终止该职位遴选工作。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纸质遴选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在遴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由遴选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3、计分权重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科目占40%,职位能力水平测试科目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