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宿松县委松发〔2008〕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直机关空缺公务员职位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名额及报考比例
遴选公务员12名,面向全县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者与遴选职位职数比例不得低于2:1,每人限报一个遴选职位。报考比例不足的,取消遴选职位。
三、遴选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等条件。遴选职位具体见《2013年宿松县县直机关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4、具有宿松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工作满二年以上且已任职定级(2011年10月1日前录用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5、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公务员原则上不允许参加遴选,若本人要求报考,需辞去所担任的职务,不再享受原职级待遇,以科员身份参加考试。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不得参加遴选。
四、遴选工作程序和步骤
遴选工作步骤分为: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试用等六个步骤。
1、发布公告:在宿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宿松先锋网、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2、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天,2013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为现场报名,地点:宿松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宿松县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需所在单位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本表由报考人员直接从上述发布公告的网站下载)。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5张。
(4)因报考比例不足而取消的职位,其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10月12日下午5:30前)改报其他职位。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面试方案报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计算合成总成绩。
4、考察。按笔试加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由遴选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选调意见报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考察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公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建议人选,在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天。
6、试用。公示结束后,对遴选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在原单位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7823399(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784931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7821887(县监察局)
中共宿松县委组织部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