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精神,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从市、县(含市辖区、县级市,下同)、镇(含乡和街道,下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221名省、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省辖区内市、县、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中央和省设在我省辖区内的市、县、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列为遴选对象。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0月25日。
省直机关的职位面向市、县、镇机关公务员遴选;市直机关的职位以及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设在市的部门职位面向县、镇机关公务员遴选。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设在市的部门纳入其省级主管部门的遴选职位,遴选条件和资格参照市直机关执行。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遴选省直机关及广州市直机关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遴选其他市直机关职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不得报考高于本人现职级的职位);
(六)身体健康。
遴选对象不得参加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参加遴选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未达中央和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者,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遴选对象。
三、报名方法
(一)查询职位。
各机关的遴选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广东省2013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相关事项,请按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9︰00至11月3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省2013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者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同时,还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加具意见(乡镇公务员由乡镇党委加具意见)。
3.报考人员应在2013 年11月7日下午17时(资格审核结束)前将《报名表》传真至遴选机关(原件待资格复审时送遴选机关)。
4.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责任;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表格传真至遴选机关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遴选机关通过报名系统和报考人员传真的《报名表》,对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及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是否相近专业的判定,参照《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由遴选机关认定。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10月28日9︰00至11月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在10月28日9︰00至11月3日16︰00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在11月3日16︰00至11月7日18︰00期间,只能查询结果,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各遴选机关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于2013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