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直接到各遴选单位报名。
报名时间为11月6日9:00-12日17:00(其中9日、10日除外)。
报考人员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上A4纸下载打印《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持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进行报名。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调整或取消的职位,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遴选单位在其《报名登记表》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
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遴选单位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报名信息、证书原件材料等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在市人社局统一指导下,由遴选单位具体实施。面试时间由各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各遴选单位应依据《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面试办法》制定本单位面试实施方案,并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面试过程由市人社局及遴选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阶段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在面试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根据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不低于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试题由遴选单位结合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命制。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
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应占三分之一以上。面试考官应当挑选公道正派、理论素质高、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具有干部测评相关经验的人员担任。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要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通过借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确定遴选人员与体检
遴选单位党组经过集体研究,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专业)体检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六)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原始证件、档案材料和各类证书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提供虚假材料和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咨询电话
各遴选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见《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22539049、22539048
监督电话:22539058
1: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件二:沈阳市2013年市直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