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拟定工作方案,报市级干部调配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各遴选单位要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考官小组由遴选单位代表和外聘专家组成,至少7人,其中外聘专家不少于3人。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组成。市级干部调配部门将视情况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经公示无异议的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拟遴选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比例的,若遴选岗位数超过1个的,面试人数与拟遴选岗位数的比例可放宽到2:1,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试题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若遴选单位有特殊需求的,经干部调配部门同意也可采取其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加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比例不得大于30%。
面试结束后2日内,各遴选单位要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面试结束后7日内,各遴选单位要将面试试题报干部调配部门备案。
(六)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合格人数少于遴选计划的,调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在面试结束后30日内完成。体检应在干部调配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身份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由遴选单位报市干部调配部门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9.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0.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4.在国家法定考试及县级以上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5.自2002年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
16.自2002年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18.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以及遴选岗位所需的资格证明原件的;
1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选调到市级单位工作的。
(八)确定遴选人员。
遴选部门综合报考者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面试人数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该岗位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空缺岗位的,须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干部调配部门批准。
(九)公示。
各遴选单位确定拟遴选人员后报干部调配部门,并由干部调配部门、各遴选单位分别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遴选的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因取消遴选资格而空缺的岗位是否从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递补拟遴选人选由遴选单位研究决定。
(十)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干部调配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2周内完成。
五、纪律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增强公开性,提高透明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开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按规定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命制、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保证考试安全有序。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商各遴选单位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2-8622096(遵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2-8662627(遵义市人社局干部调配科)
监督电话:0852-8981657(遵义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附件:
1.遵义市2013 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遵义市2013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遵义市2013 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遵义市公开遴选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