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市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遴选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销)遴选计划。
(三)考试
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各职位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
参照有关规定,每位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坚持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全面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德、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二历一身份”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选与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确定初步人选,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原工作单位和市直遴选部门(单位)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经公示没有影响遴选问题的,用人单位根据遴选职位情况,研究确定工作岗位和职务职级,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遴选职位的,退回原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8789083
附件:
3.《潍坊市直党群政法部门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用人单位填写)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