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文件精神和规定,为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工作人员到省直部分党群工作部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数量
市、县级党政群机关中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人员。遴选名额为54名(具体职位及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德才表现好,业绩比较突出,发展潜力较大。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符合所报单位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凡不具备调任资格者,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
三、遴选程序
1、推荐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和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遴选条件和资格在一定范围公开,并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发放笔试《准考证》。对于具体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低于5∶1的,相应减少遴选名额;单个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的,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3、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为12月7日左右,面试时间初定为12月12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
4、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考察人选名单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对于具体遴选职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省直有关单位分别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并对考察对象进行“两项公示”(思想工作小结和干部简要情况)。主要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
5、组织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直有关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省直有关单位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按照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州对每一职位推荐人选名额不超过5名,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单位对每一职位推荐人选名额不超过2名。
2、请各地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认真填写《湖北省2013年省直党群工作部门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湖北省2013年省直党群工作部门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后)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另附电子照片);
②《公务员登记表》、《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④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材料报送时间:2013年12月2日下午17:00前。
材料报送地点:省委组织部办公楼611房间。
联系电话:027-87231382
联系人:苏华刚
附件:
1、湖北省2013年省直部分党群工作部门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