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缺编的情况,并经有关部门的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市辖区内市、县、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中央和省设在我市辖区内的市、县、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列为遴选对象。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2月1日。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或法学专业;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现任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符合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未达中央、省和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者,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遴选对象。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如实填写《茂名市法制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该报名表可直接在茂名市法制局门户网站(http://fzj.maoming.gov.cn/)下载。本市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可直接到市法制局办公室报名;其他地方报考人员可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名,报名材料请寄:茂名市油城6路2号大院3号楼3楼市法制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5000。联系电话: 2911508,传真:2889181。
(二)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加具意见(乡镇公务员由乡镇党委加具意见);
2、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蓝底证件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公务员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2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18时止(若以邮件快递方式报名按邮戳为准)。
五、遴选程序
遴选的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地调研、体检、组织考察、确定遴选人选、办理转任手续。
(一)资格审查。我局将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能参加考试。报名人数要达到5人以上才开考。
(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资格审查后通知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实地调研人选 (面试和实地调研的方式、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后通知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实地调研。参加面试的人员同时参加实地调研,并在规定时间内全封闭撰写调研报告,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考察对象。按笔试得分占40%、面试得分占30%、实地调研得分占30%的比例合成初步人选的综合得分;根据人选综合得分高低,按选调职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六)体检。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七)组织考察。向体检合格者所在单位发出商调函,在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前提下(所在单位不同意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我局派考察组前往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中同时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若不符合,取消其遴选资格。
(八)确定遴选人选。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由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九)公示和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自愿诚信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遴选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考务费。
(二)本次公开遴选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
(三)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附件: 茂名市法制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茂名市法制局
2013年12月2日
深圳公务员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