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林业局拟面向基层公开遴选2名综合素质好、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公务员充实到市林业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局机关遴选职位、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⒈遴选职位:
⑴、业务岗位1人;
⑵、文秘岗位1人。
⒉报考范围:
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⒊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⑵、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1月30日);
⑷、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⑸、身体健康;
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业务岗要求为林学或园林专业(专业要求按照《2013年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报考文秘岗要求从事过综合文字材料写作工作一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对外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⑴、尚在试用期内的;
⑵、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⑶、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⒈发布公告:2013年12月27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林业网》等发布公开遴选信息。
⒉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至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 jian.gov.cn/)、《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 www.jianhrss.gov.cn/)《吉安林业网》(网址http://www.jalyj.gov.cn/)下载《吉安市林业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同意报考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林业局人事科技科报名(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阳明东路13号,市林业局办公大楼9楼)。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⒊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1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与遴选职位数比例不足6:1,经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少于5:1,否则取消该职位遴选。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⒋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仅作为进入笔试的依据,不计入总分。笔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
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笔试入闱人员(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采取实地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⒌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⒍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市林业局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
⒎试用和调入:对拟遴选人选,先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拟调人选须服从分配。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有关事项由吉安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吉安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林业局人事科技科。联系人:吴素梅,联系电话:0796-8289544(办)、15807967669(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