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宜宾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机关中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经济交往科科员(兼财会人员)1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五)具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完整填写《中共宜宾市委编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中共宜宾市台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主笔的文章2篇。
报名时间:从2014年2月10日起报名,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
报名地点:市委大院——市委台办304室。
2.资格审查。市委台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不低于5: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递减相应的选调岗位名额。
3.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写作能力、政策理论功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比例折合计算。
6.考察。市委台办按照考察人员与选调名额2: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考察。
7.体检。市委台办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在面试入围人员当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8.公示。市委台办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9.试用和调入。公示期满后,市委台办向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借用函,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将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程序调入市委台办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工作单位。
联系人:胡德才; 电 话:0831-8201123、 0831-8229293。
附件: 《中共宜宾市委台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待更新)
中共宜宾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