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经市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商市人社局、编委办等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市市直机关和各区、县(市)直属机关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市政府办公厅文字综合岗位人员3名(见附件一)。
二、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四)正科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七)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八)具有哈尔滨市户口(含各县市);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程序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24日,每天9﹕00-17:00(不含休息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主楼2121房间(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报名时携带《报名表》在市政府大楼收发室登记进入办公区;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
(1)《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二);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综合材料3篇;
(5)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1、市政府办公厅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现场初审,确定准考人选;
2、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选调;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市政府办公厅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工作。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商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查阅佐证材料和奖励情况等方式。根据考察情况,厅党组集体研究考察对象排名顺序,并确定选调人员。
(六)公示
市政府办公厅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办公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禁止报考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
2、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假舞弊。
(二)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监督电话:84664079(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室)
(四)报名电话:0451-84664768、84664585;联系人:王旭颖、田甜
本公告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附件2:《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1:《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招考计划》.doc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