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2014年上半年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研究决定,2014年上半年面向全市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遴选计划为18名,其中综合业务岗8名,案件管理业务岗1名,案件审理业务岗1名,案件检查业务岗8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重庆市级及区县级机关任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派驻在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 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 综合业务岗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案件管理、案件审理、案件检查业务岗年龄均不超过38周岁(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均为男性;
8. 案件管理岗要求具有区县纪委案件管理统计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案件审理岗要求具有区县纪委案件审理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案件检查岗要求具有区县纪委案件检查岗位、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岗位、或审计机关审计岗位、或公安机关经侦、刑侦、技侦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2014年3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1. 尚在试用期的;
2.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参加公招、遴选、选调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5. 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提交报考申请。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6日10:00至2014年3月9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http://www.cqleaders.com)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承诺书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用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资格审查表、成绩查询等)。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2. 资格初审。市纪委监察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2014年3月11日17: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报考人员不得自行更改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向市纪委监察局咨询。
4.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14年3月13日17:00前在网上支付笔试费用(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考。
5. 公布报名和开考情况。2014年3月14日,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报名和开考情况。各职位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职位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减少遴选名额。若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如报考该职位人员符合报考其它职位条件,经市纪委干部室审核同意,可改报其它职位;如不改报其他职位的,可退还笔试费用。
6. 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3月19日10:00-3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按要求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