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队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科施工现场监督员2名。
二、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中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正式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爱岗敬业,工作认真细致,能吃苦耐劳,具有两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或相关经历。
(三)文化程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川南人才网、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开选调的职位、条件和有关程序。
(二)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20日,地点: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江阳南路34号5楼)。要求:参加选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1份,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提供现所在单位关于报考人员身份、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并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如实填写《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下载电子文档填写后打印,不接收手写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4月21日-26日)。市住建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选调工作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程序。
(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员参加面试。
(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六)试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选和试用岗位。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七)调入。试用期满后,对试用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联 系 人: 王颖
联系电话:0830-3195758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