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以5:5或者4:6的权重比例进行计分,具体分值比例由遴选机关申报,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考点设在南宁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4:1。个别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无人报考或经批准减少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备选)分数线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2014年6月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遴选机关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并对外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应公布遴选职位、基本条件、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是否加试专业考试等内容。面试公告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工作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分别组织。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内公布。
l.开考比例。面试的开考比例,可按2:1至4:1的比例确定。具体的开考比例,由遴选机关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
2.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前,各遴选机关须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遴选职位表》中注明需进行专业考试的,此项测试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各遴选机关的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工作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