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2014年第一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2014年第一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就本次公开遴选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13房间。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原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垂直管理单位需加盖自治区主管部门人事处(政治部)印章);
3.已获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
(三)考生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限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出现遴选职位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全天。
面试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考察、体检阶段出现缺额的,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考察的具体时间将与考生所在单位联系;体检将在考察结束后统一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5月14日至5月16日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471—4507178。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