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计划
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局各遴选1人;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团市委各遴选2人。遴选职位具体报名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按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经招录、遴选进入市县两级机关工作时间不满两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报名时间:6月3日8:30—6月9日18:00
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襄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2),报名人员为县(市)区选调生的,个人报名表需签署当地组织部门推荐意见,同时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职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期间,遴选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如遴选职位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职位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遴选职位。个别遴选职位需在笔试环节加试写作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人选按照遴选职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总和依次确定。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由遴选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比例为:(1)报考没有加试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2)报考有加试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
5、考察。按遴选职位计划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6、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职位计划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重新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7、公示。遴选单位根据遴选结果,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襄阳党建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考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8、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