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白江区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按照《成都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和市委编办下达的《青白江区遴选公务员用编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青白江区实际,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3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公务员(参公人员)32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2年8月1日前进入公务员<参公>)队伍);
3.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参公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1日00:00—2014年7月29日24:0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 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2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结束日期为:2014年7月30日17:00。
本次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纪委、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4.网上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4年7月21日至7月31日23时59分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8月14日至8月1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6.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遴选人数。其调减情况将于2014年8月4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按照公开遴选公告公布的要求报名。
2.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遴选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