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质检总局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 参加面试人员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比例为5:1,共计7人(笔试成绩第5名并列3人)。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人事司 |
干部处 主任科员以下 |
吴世鹏 |
141311011002 |
张鹏 |
141311031110 | ||
颜五吉 |
141311131609 | ||
杜正龙 |
141311272308 | ||
戚儒升 |
141311272718 | ||
康灵美 |
141342025122 | ||
马敏 |
141344010614 |
二、体检安排
全体面试人员于7月29日(周二)上午8:30,到质检总局南门口集合,统一组织体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寸彩色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务必空腹。体检前一天请勿饮酒,忌食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保证睡眠,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7月29日(周二)13:30-16:30。考生须于13:15前到达考场。
测试地点:质检总局三层327会议室
测试内容:写作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及形式:2014年7月30日(周三)全天,上午结构化面试,下午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考生请于8:00到达面试候考室,8:30未到达面试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下午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
面试地点:质检总局三层339会议室
五、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
(一)面试确认。7月25日17:00前,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将本人亲笔填写的《质检总局201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书》(附件1)和《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工作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传真至我局,并电话确认。
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25日17:00前电话告知我局,并填写《质检总局201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放弃声明》(附件2),传真至我局。
(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30日8:00到达面试候考室,我局将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1. 《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工作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盖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公章的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亦可,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 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三)取消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其中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50%)×7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比例为2:1。
六、其他事宜
(一)国家质检总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地图见质检总局网页http://www.aqsiq.gov.cn/lxwm.htm),面试人员请务必提前熟悉考场地点及行车路线,保持通讯畅通,并尽量选择较近的地点住宿。
(二)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费用由质检总局承担。
(三)联系电话:010-82260616
传真电话:010-8226023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人 事 司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