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5名综合素质好,有一定机关(基层)工作经验、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文秘岗1名、网络信息管理岗1名、财务管理岗1名、后勤管理岗2名。具体遴选岗位详见《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范围
1、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含科级)以下公务员;
2、市、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含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7月31日);
5、 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江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8日—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照常报名)。
2、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ov.cn/)或《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下载《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吉安市城南市行政中心西副楼三楼303室)报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2014年8月18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不足5:1,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遴选。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1、考试按照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该遴选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之比为1:1及以下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考察和体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试用和调入
将拟遴选人员分配到有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报名具体地址:吉安市城南市行政中心西副楼三楼303室(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永亮
联系电话:8930056 1597965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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