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公安厅面向云南省州(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公开遴选14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职位一(职位代码GAT20140701):公开遴选3人(限男性);
职位二(职位代码GAT20140702):公开遴选2人(限男性);
职位三(职位代码GAT20140703):公开遴选1人(不限性别);
职位四(职位代码GAT20140704):公开遴选1人(不限性别);
职位五(职位代码GAT20140705):公开遴选1人(限男性);
职位六(职位代码GAT20140706):公开遴选1人(限女性);
职位七(职位代码GAT20140707):公开遴选2人(限男性);
职位八(职位代码GAT20140708):公开遴选1人(限男性);
职位九(职位代码GAT20140709):公开遴选1人(限男性)。
职位十(职位代码GAT20140710):公开遴选1人(限男性)。
职位具体信息请登陆“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查询!
二、遴选范围
云南省州(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人民警察)。铁路、港航、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不列入此次公开遴选范围。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指具有县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履职经历;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和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完整填写《云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须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学历、学位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学历、学位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公章)。无法提供人民警察证原件的,须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2)《云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云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采集表》(附件4)原件1份(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相关表格请从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下载。
(3)《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公章,且注明经办人);
(4)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EG,照片下方以考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照片必须清晰),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24日(周末正常上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安厅(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中段)科技楼五楼1536、1534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请他人持有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电话:0871-63052386(传真)、63052390。
2.资格审查。
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于8月26日在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和技能等,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和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匹配性、团队协作意识、举止仪表等。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后因报考者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时在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须按照《云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中的评价内容,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公章,注明经办人),以及《云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采集表》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审核人。业绩评价内容中涉及教育情况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涉及任职情况的,须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涉及参加公安工作年限的,须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涉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须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涉及表彰奖励的,须提供证书、审批表等有关资料。
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表彰奖励、与岗位的匹配度等。经历业绩评价表见附件3。云南省公安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云南省公安厅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云南省公安厅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若面试成绩再相同者,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参加遴选考试(含笔试、面试)、体检时,需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人民警察证;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云南省公安厅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和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详细信息通过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公布,同时在云南公安网(官网即外网网址:www. ga.yn. gov.cn)“警务公告”栏和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参与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云南省公安厅将记录备案并禁止其今后参加云南省公安厅所有遴选。
(三)遴选过程中,报考者如有放弃的,只可在未参加面试前,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天内向云南省公安厅提出书面放弃申请。否则,视为浪费遴选资源,云南省公安厅将记录备案并禁止其今后参加云南省公安厅所有遴选。
(四)遴选期间,请报考者自觉关注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并由云南省公安厅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1-63052303(云南省公安厅纪委)
0871-63052375(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0871-6363525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件:1.云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计划表(请登陆“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查询)
2.云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请登陆“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查询)
3.云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经历业绩评价表(请登陆“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查询)
4.云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采集表(请登陆“云南公安信息网(内网)”通知通报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