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文件的通知》(大组通〔2013〕98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州农业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到州农业局机关、州畜牧兽医局机关和州农机管理总站(参公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名额
(一)遴选名额3名,其中:
1、州农业局机关科员职位1名;
2、州畜牧兽医局机关科员职位1名;
3、州农机管理总站科员职位1名。
(二)原则上每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5,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遴选名额。
二、遴选范围
大理州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县市级及以下单位工作,包括到基层挂职)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岗位要求详见《大理州农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要求说明书》(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研究决定人选、公示、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4年8月15日—8月24日,在大理人事人才网、大理州农业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大理州农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8月28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理州农业局人事科(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
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大理州农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必须由所在单位及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经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报名联系电话:0872-2316443、2316444 联系人:陈正明
(三)资格审核
经州农业局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应变处置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主要是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获奖、与岗位匹配等情况。
(五)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遴选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准确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
(六)体检
体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研究决定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州农业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
(八)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整个遴选过程邀请州农林水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3、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各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咨询电话:0872—2316443(大理州农业局人事科)
0872—2316320(大理州公务员局考录职位科)
监督电话:0872—2428019(大理州农林水纪工委)
本公告由大理州农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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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农业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