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和县县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办发【2013】26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遴选职位数
此次共遴选14名公务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单位及遴选要求等详见职位简章。
三、报考范围和对象
公务员遴选范围:镇机关中已登记为公务员的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范围:镇机关全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在岗工作满两年以上;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遴选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详见职位简章);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五、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提前下载《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正确填写相关信息,于2014年9月9—11日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近期三张1寸免冠照片、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县人社局报名。
《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因填写不准确、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遴选职位计划数。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2日9:00—12:00改报其他职位。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政治常识、法律常识、经济常识、科技知识、综合管理与公文写作、国情省情时政等),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1:2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提前在和县先锋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
七、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等于或少于遴选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合成,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与考察人选依总成绩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遴选职位计划数确定拟遴选人选,在和县先锋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即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
1、和县先锋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遴选计划、职位简章和入围考生的笔试、面试、考察和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2、县监察局参与公开遴选的全程监督。
3、报考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312454;
县人社局:5307559。
监督举报电话:县监察局:5312731。
附件:1、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