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蒲江县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遴选。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23名,具体职位详见《蒲江县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遴选后,由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调配。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并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经所在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同意后方能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
四川省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科(蒲江县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蒲江县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详见附件2)、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公务员登记表、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公章;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单位证明材料(内容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10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科(蒲江县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联系电话:028-88550355)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方可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遴选资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如报考人员在公开遴选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五、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面试形式,按1︰2开考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蒲江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规定调整或取消遴选名额,调整结果将于面试前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面试时间:2014年10月9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凭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遴选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面试成绩相同,按下列情况处理:
1.达到岗位开考比例,则以所有考官的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中面试考官给出的最高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则在不超出岗位名额的情况增加相应名额,同时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力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时,无法作出体检结论的,视为不合格。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出现的缺额,按照遴选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遴选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公示。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公示期结束后,拟遴选人员由蒲江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遴选人员情况统一分配工作单位。
(四)办理调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此次遴选工作由蒲江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五)其他。通过此次遴选进入我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单位人员)队伍的,原则上需要在我县服务满五年方可调动至县外工作。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028-88522457)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8550355)
监督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察局)(028-88522215)
附件1:蒲江县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
附件2:蒲江县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0日